10 月 6 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林心如与威海九龙城休闲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被告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甜炸!霍 X 华林心如大婚,十年挚友蜕变挚爱!》等文章,在文中擅自使用了两人的结婚照用于商业宣传。林心如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工作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10 万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要求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向林心如赔礼道歉,并赔偿林心如经济损失 3 万元,驳回原告林心如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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