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皇帝一般都会拥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皇子,但是皇位只有一个,该由谁来继承呢?为此,古人发明了一套制度——嫡长子继承制。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也就是说皇位的继承人必须是自己的嫡亲长子,不管他是否贤能。为了平衡其他皇子,他们通常会的一块封地,在封地内几乎与皇帝无异,但与拥有天下的皇帝相比,又差太远。

有些不老实又有能力的皇子就会感慨命运不公,因自己的出生而与皇位失之交臂。既然没得到,那就去抢,造反吧。

汉朝有七王之乱,晋朝有八王之乱,隋唐老二杀老大,明朝有燕王朱棣造反。可清朝就没有出现过皇子造反的事。

多尔衮虽然曾经权倾天下,但是他既没动兵也没夺位;康熙晚年的九子夺嫡也仅仅是在政治上的较量,并没有动兵。这是为什么呢?

  封爵制度

与以往相比,清朝的封爵制度对诸王的约束显得简约而严厉。清王朝建立后,建立了一整套封爵制度,皇族爵位即是这个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

当时确定的皇族爵位共有十二等,依次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和奉恩将军。

除非有特旨可以世袭罔替者,一般其爵位都只能逐代递减,待遇逐渐降低,使国家财政负担不致过重,也彻底消除了宗室诸王形成尾大不掉势力的各种潜在因素。

而且,宗室诸王有封号但是没有封地,更没有属国,只能在京城王府居住,不得随意离开,他们不能到地方任职,无法干预地方政务,更不能掌握军队。

宗室王公的所有俸禄待遇、王府官员、护卫等全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由宗人府按规定给予。

  继承制度

整个清朝,十二位皇帝除了道光皇帝以外,其他十一位皇帝都不是嫡长子。这是清朝最大的进步,这也是清朝少昏庸君主的原因。嫡长子虽然身份尊贵,但能力未必出众。

清宗室一开始实行汗位推选继承制,皇太极、顺治、康熙都是由皇室贵族推选的,或能力出众或为了平衡各方势力。

到了康熙时,他效仿汉人的做法,立嫡长子胤礽为太子,结果两立两废,最终继位的是四爷雍正。

到了雍正时,为了避免出现像他们兄弟之间血腥夺嫡的事情,更是实行了“秘密建储”制度,也就使皇子们无时无刻不在竞争,也避免了让资质太过平庸的皇子登上皇位。

皇帝不是非常昏庸的情况下,其他皇子是不敢造反的,因为那几乎毫无胜算。

如此看来,清朝的皇位继承制度和皇子封爵制度都算是比较科学的,这也是君主集权不断强化的产物。这就是为什么清朝历十二帝,二百多年,都没有出现过皇子造反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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